公告日期:2026-04-29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所”)在 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所”) 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
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为 90 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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