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 Li Yang,1978 年 3 月出生,英国国籍,教授,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
工程本科学历、英国布里斯托大学物理化学博士。2013 年 04 月至今,任西交利物浦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讲师、副教授、高级副教授、教授兼理学院学术院长。历任广东顺德科龙电器有限公司模具厂技术员、英国国家物理实验室高级研究
科学家(Higher Research Scientist)。2013 年 3 月被评为英国物理协会
(IOP, 英国)的特许物理学家(Chartered Physicist),2014 年度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对象,苏州市工业园区紧缺人才(2016-2018
年),2017 年英国高等教育协会会士(Fellow of UK Higher Education
Academy),2018 年江苏省第五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2020 年苏州市工业园区科教骨干人才,2023 年西交利物浦大学全能卓越奖。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报告期内召开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 报告期内召开股 报告期内出席股东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东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出席 出席 缺席 出席 出席 缺席
Li Yang 7 次 7 次 0 次 0 次 3 次 3 次 0 次 0 次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各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以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总结评价,积极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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