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电子”“发行人”或“公司”)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承接快可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目前,快可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中信建投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1、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4、法定代表人:刘成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高一鸣、毛震宇
6、项目联系人:高一鸣
7、联系电话:021-68801539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是。2025 年 1 月,快可电子聘请中信建投
证券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与承销协议,因此,中信建投证券承接了快可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李鹏飞先生、高一鸣先生共同负责快可电子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2025 年 11 月,李鹏飞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履行保荐职责,中信建投证券指定毛震宇先生接替保荐代表人一职并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301278
3、注册资本:8,970.8143 万元
4、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 31 号
5、主要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 31 号
6、法定代表人:段正刚
7、实际控制人:段正刚、侯艳丽
8、联系人:嵇华风
9、联系电话:0512-62623393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2 年 7 月 25 日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2 年 8 月 4 日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年报披露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
15、其他:无
四、保荐工作概述
因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快可电子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快可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并指派李鹏飞先生、高一鸣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承接持续督
导工作的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2025 年 11 月,李鹏飞先生因工作变动
不再履行保荐职责,中信建投证券指定毛震宇先生接替保荐代表人一职并继续履
行保荐职责。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
要保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持续关注公司各项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二)督导发行人的股东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三)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情况,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进行分析;
(四)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展,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五)持续关注并督导发行人及相关方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并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六)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等制度;
(七)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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