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道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就金道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1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1.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5,977,235.17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8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0,597.72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6,717.82[注]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4,088.68
上市后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9,129.03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37.27
加:利息收入 1,375.41
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0.00
差异 0.00
注:系已扣除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7.65万元,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6,735.47万元,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9,953.18万元(不含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37.27万元),报告期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935.47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2年4月8日,公司、保荐人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3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超额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其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存入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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