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现将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维栋先生、郑磊先生以及职工董事朱伟刚先生(2025年 7月上任)组成,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徐维栋先生担任,并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次会议,具体如下:
1、公司于 2025年 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应到委员 3名,实到委员 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公司于 2025年 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应到委员 3名,实到委员 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审部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自查内控问题并进行整改的议案》。
3、公司于 2025年 7月 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应到委员 3名,实到委员 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公司于 2025年 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应到委员 3名,实到委员 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应到委员 3名,实到委员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与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忠诚勤勉,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工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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