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余劲国)
本人作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余劲国,男,198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正高级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
温州市会计领军人才、入选 2023 年国家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2025 年 9 月入
选财政部第一届企业财务咨询专家。2000 年 3 月至 2008 年 2 月,就职于浙江人
本超市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管理中心主任、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子公司财务经理;
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温州市天一电讯器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4 年 10 月
至 2016 年 7 月,任浙江国智科技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7 月
至今,任中国电子温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 年 10 月至今,任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任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
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且本人及直系亲属过去 12 个月不存在上述情形。
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是否连续
召开股 出席股
召开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东会次 东会次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数 数
事会会议
7 7 7 0 0 否 3 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独立董事积极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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