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9:45:25 股吧网页版
珠城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光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光昌)

本人作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合规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光昌,男,198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上交所企业上市领军人才、浙江省科技厅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温州市管理会计专家组成员、瑞安市会计学会理事、温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温
州大学商学院金融专业硕士校外导师。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三信国际
电器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财务主管;2007 年 2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0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青山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奔腾激光(浙江)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18 年 2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浙江雅虎汽车部件股份公司财务
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2021 年 5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浙江钜丰科技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新德宝
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成都康
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
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 3 次。本人按时出席公司各次会议,没有缺
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独
立董事积极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三个专门 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担任第四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会议 0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日期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5 年 1 月 7 日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同意
案》;

4、《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事项的议案》。

1、《审计报告初稿》;

2025 年 3 月 10 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