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系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某部队总工程师、部队长、党委书记等职务;曾兼任上海军民两用科学技术促进会秘书长、钹鑫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兼任上海军民融合发展研究会理事、探索前沿(上海)新能
源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19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具体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 3
次,本人现场出席 1 次会议,以电子通信方式参加 2 次会议。会前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议案,积极参与讨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都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 2
次,本人现场出席了 1 次会议,因工作行程安排冲突原因未能出席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在会前向董事会履行了书面请假手续。
(三)行使特别职权及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报告期内,本人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3、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报告期内,本人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进行表决:
日期 届次 议案名称 表决
意见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 同意
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28 日 2 届 5 次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同意
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同意
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7 月 21 日 2 届 6 次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四)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3 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5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 2 届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 2 届第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5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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