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制定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提高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根据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行政部门、财务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行政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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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 2025 年度为基期,营业收入增 以 2025 年度为基期,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度 长率不低于 28%;或净利润增长率 长率不低于 25%;或净利润增长
不低于 20% 率不低于 17%
以 2025 年度为基期,营业收入增 以 2025 年度为基期,营业收入增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度 长率不低于 50%;或净利润增长率 长率不低于 45%;或净利润增长
不低于 40% 率不低于 35%
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考核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与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可归属比例对应关系如下:
考核完成情况(A) 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可归属比例(X)
A≥Am X=100%
An≤A<Am X=80%
A<An X=0
(二)母公司及子公司单体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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