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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7 18:37:01 股吧网页版
聚胶股份: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人员组成......1
第三章 职责权限......1
第四章 决策程序......5
第五章 议事程序......5
第六章 附则......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聚
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为会
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
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工作组具体工作由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承担,董事会秘书协调,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律法规、《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
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
职务的报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
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
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向董事会通报
或者向股东会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以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
则》、《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或
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罢免建议。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
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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