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301283 证券简称:聚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80,417,822 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已回购股份 851,300 股后的股本 79,566,522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9,349,783.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6,222,757 股(最终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不送红股。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 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全体独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191,575,475.9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1,197,597.60 元,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2,394,134.3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41,678,265.75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83,994,357.87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41,678,265.75 元。
3、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以及所处成长期发展阶段、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80,417,822 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已回购股份 851,300 股后的股本 79,566,522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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