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胶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聚胶股份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的主要结算币种是美元、欧元等。受国际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明显,为有效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交易在前述授权期限内实施。
二、交易情况
(一)概况
2025 年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公司为了提高闲置自有美元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实现公司现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外币资金办理了美元、日元即期外汇买卖及日元、美元远期外汇买卖组合业务,报告期内单日最高金额 399.99万美元,以更好的实现公司闲置自有外币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型 币种 报告期内单 报告期末 是否超过获
日最高余额 余额 批额度
美元、日元即期外汇买卖及日元、美元 美元 399.99 0.00 否
远期外汇买卖组合业务
合计 - 399.99 0.00 否
(二)具体情况
2025 年 1月 6 日,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美元账户将 399.99 万美元以 156.305 的汇
率兑换为 62,520.00 万日元同时办理了从 2025 年 1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7 日执行
的远期日元兑美元外汇买卖业务(该业务系美元、日元即期外汇买卖加日元、美元
远期外汇买卖组合业务)。该日元外汇买卖于 2025 年 1月 9日执行,本金 62,520.00
万日元,连同利息收入以 156.25 的汇率兑换为 400.13 万美元,并原路划转至公司
美元账户。
具体过程如下表所示:
序 即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
号 日期 卖出 交割汇率 买入(万日 日期 卖出 交割汇率 买入(万
(万美元) 元) (万日元) 美元)
1 2025/1/6 399.99 156.305 62,520.00 2025/1/9 62,520.00 156.25 400.13
注:即期外汇交易系美元按照所约定交割汇率兑换日元,远期外汇交易系日元按照约定交
割汇率折算回美元,该笔即期与远期外汇交易组合收益为:1,407.95 美元,具体计算过程为:
399.99 万美元*156.305=62,520.00 万日元,2025-1-9 按照 156.25 交割汇率折算,62,520.00 万日
元/156.25=400.13 万美元。
三、即期与远期外汇交易组合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即期、远期结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所有即期、远期结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
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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