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6-012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向卫华、王林花、石章成、吴刚,董事姚作文,副总经理张光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向卫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3%),通过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3,21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21%)。向卫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自 2026 年 4 月 9 日至 2026 年 7 月 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不超过 6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3%)。
2、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王林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0%)。
王林花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6 年 4 月 9
日至 2026 年 7 月 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0%)。
3、公司实际控制人石章琴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吴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3%)。吴
刚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6 年 4 月 9 日
至 2026 年 7 月 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3%)。
4、公司实际控制人石章琴女士的一致行动人石章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2%)。
石章成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6 年 4 月 9
日至 2026 年 7 月 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2%)。
5、公司副总经理张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6%),通过昆山豪讯宇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9,8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32%)。张光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6 年 4 月 9 日至 2026 年 7 月 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占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1%)。
6、公司董事姚作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4%),通过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6,60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11%)。姚作文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6 年 4 月 9 日至 2026 年 7 月 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1%)。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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