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21:02:11 股吧网页版
鸿日达: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6-031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田、石章琴、姚作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归属限制性股票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田、石章琴、姚作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鉴于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7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15Z0487 号),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人员)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18.68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125.4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