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金智)
2025年度,本人作为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金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8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2011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2011年9月至今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4年12月晋升为副教授,2016年1月晋升为博士生导师,2022年1月晋升为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宝利根(成都)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8次,其中现场出席1次,通讯方式出席7次;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2次。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情况如下: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的监督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建立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定期沟通机制,每年度组织绩效目标面谈及履职评估,听取管理层关于薪酬体系执行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并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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