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源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现持续督导期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588 号通威国际中心 20 层
4、法定代表人:刘成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贾志华、张翔
6、项目联系人:贾志华、张翔
7、联系电话:028-68850816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否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301286.SZ
3、注册资本:40,010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灌温路 1399 号
5、主要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灌温路 1399 号
6、法定代表人:乔志涌
7、实际控制人:乔志涌
8、联系人:童瑶
9、联系电话:028-87229039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2 年 6 月 1 日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2 年 6 月 14 日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2025 年年报披露时间:2026 年 4 月 16 日
15、其他:无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
在尽职推荐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
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与审核人员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
1、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
2、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3、督导发行人完善并有效执行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4、督导发行人完善并有效执行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5、持续关注并督导发行人现金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对涉及事项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督导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8、对发行人董事、时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9、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在尽职推荐期间,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
核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能够及时通知并与保荐机构沟通重要事项,同时应保荐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三)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发行人聘请的其他中介机构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实施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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