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ST 清研 公告编号:2025-051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东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持有本公司 6,776,93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27%,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37%)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创投”,持有本公司 2,968,0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6
年 2 月 2 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189,86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力合创投和清研创投出具的《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 占本公司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力合创投 6,776,930 6.27% 6.37%
2 清研创投 2,968,038 2.75% 2.79%
合计 9,744,968 9.02% 9.16%
注:减持主体“力合创投”与“清研创投”因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189,86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如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3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力合创投和清研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3、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
4、如本企业确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
并予以公告(如果是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通知公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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