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ST清研 公告编号:2026-014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4月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019号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淑杰女士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35人,代表股份61,615,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所持有的1,681,100股,下同)的57.94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0,295,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41,320,1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6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含股东代理人)29人,代表股份3,563,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含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3,557,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60%。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61,593,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3,541,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55%;反对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61,590,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3,538,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45%;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名称:陈元婕、段霏霏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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