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陈赛芝)
本人作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赛芝,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会计专业,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本人 2011 年 2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深圳市方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6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05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深圳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
伙)合伙人、主任会计师;2020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盛鑫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024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嘉明达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
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着恪尽职守、诚信客观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均逐一认真审阅并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及时召集审计委员会,并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日常沟通,充分发挥了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职能和监督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与内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从专业角度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业务情况等进行探讨和交流,并针对审计结果对公司提出建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对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有效核查,以保障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信息。本人通过积极出席股东会等方式,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电话及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战略、重大事项等动态信息;积极通过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关注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运行、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同时,本人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本人 2025 年度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并派出专人负责与本人沟通、联络、传递资料,通过定期通报并及时报送公司运营情况,提供履职相关的材料和信息、配合本人进行与履职相关的调查、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会议场所等便利、积极配合本人调阅相关材料,并通过安排实地考察、组织管理层或者中介机构汇报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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