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9 15:51:08 股吧网页版
国缆检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003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9


证券代码:301289 证券简称:国缆检测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董事 8 人,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独立董事李忠华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许伟斌、黄国飞、谢志国、王瀛超、王晨生、范玉军,独立董事车海辚、马弘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黄国飞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正常所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签订的交易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二届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该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审议通过。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相应子议案中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1《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1 票回避

关联董事谢志国在该议案中回避了表决。

1.2 《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 票回避

关联董事许伟斌、黄国飞、王瀛超在该议案中回避了表决。

1.3 《与其他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 票回避

关联董事许伟斌、黄国飞、王瀛超在该议案中回避了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