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医佳宝”)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上市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按照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3、上市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综上,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申报工作,采取了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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