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说明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慎核查,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收购其所持有的医佳宝90.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标的公司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金额情况,相关指标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 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 营业收入
孰高值 孰高值
标的公司 90%股权 76,950.00 76,950.00 27,862.70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 242,884.10 214,754.96 38,749.19
指标占比 31.68% 35.83% 71.91%
注: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根据上表测算结果,本次交易的营业收入指标超过 50%,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形,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万世平,共同实际控制人均为万世
平、万正元父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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