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朱旗)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旗,作为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星医疗”)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以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专业能力为核心支撑,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忠实勤勉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审慎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专业背景与任职情况
本人朱旗,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4年5月至2010年2月任常州金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2016年2月至2021年1月任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2月至今任常州市升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20年10月至今任亚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常州市富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监管要求,不存在同业冲突与履职时间冲突,能够足额保障在本公司的履职投入。
(二)独立性声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监管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强制性要求,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未在公司及关联方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从公司及相
关利害主体获取独立董事津贴外的未披露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累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会会议 4 次。
本人全程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亦未出现监管规则禁止的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任职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状态 事会次数 数(现场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通讯方 数 事会会议
式)
朱旗 现任 7 7 0 0 0 4
参会前,本人均对议案的财务合规性、决策依据、股东权益影响开展前置审核;参会中,结合财务、审计、税务专业经验与管理层充分沟通,提出专业优化建议,以审慎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亦未就审议事项提出异议。经核查,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项决议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完备的审批与信息披露程序。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全程出席
所任职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本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作为主任委员,本人牵头召集并主持全部会议,统筹委员会全年度工作落地。履职期间,重点推进四大核心工作:一是督导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管控,跟进定期报告编制、审核流程,严把财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关;二是统筹年度审计工作全流程管理,对接外部审计机构制定审计计划、敲定关键审计事项、督促审计进度;三是监督公司内部审计体系规范运行,审议内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专项审计报告,督导内审
问题整改落地;四是牵头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核查内控缺陷整改情况,推动公司风控与内控能力持续提升,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监督与把关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工作:本年度公司召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