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7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主要修订条款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1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 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变更法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董事长(法定
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 代表人)。公司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签署。
新增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
3 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
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4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担责任。
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5 是指公司的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 指公司的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
秘书。 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发起人认购的股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21,0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人民币
6 详见下表所列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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