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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6:59:28 股吧网页版
明阳电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鹏翼)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鹏翼)

本人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气”)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余鹏翼,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教授,
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 6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佛山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讲师;
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7 月,攻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06 年 3 月至 2009 年 12 月,
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2009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
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处副处长、教授;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广
东外语外贸大学审计处处长、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资产经营公司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2020 年 8 月至今,任
明阳电气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董事
会和 1 次股东会,没有委托他人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
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
照规定参与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会议期间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董事薪酬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
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邮件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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