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25 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
共 2,461,066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9%,行权价格(调整后)为 42.09 元
/份。
2、本次拟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尚需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分别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根据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699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1,220 万股
的 2.24%。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设置预留权益。
4、授予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业务。
5、激励对象:公司核心骨干 126 人,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7、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6个月、2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8、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5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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