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6-034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减持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5 日,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下同),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 851,100 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8%),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行的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23 元/股(含)。针对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行的回购,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18,500 股。其中用于履行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进行回购的股份共 167,400 股,该等股份已完成注销;另外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行回购的股份
共 851,100 股。最高成交价为 12.6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10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11,999,794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实施回购
的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
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首次减持回购股份情况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了回购
股份,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045%,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 7,881,083.56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 79.88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77.86 元/股,成交均价为78.81 元/股。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