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6 年 04 月 22 日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52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张辉策、刘建
审计报告正文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新源)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科新源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
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
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科新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
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
参见海科新源财务报表附注五、26、 括:
收入和附注七、3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了解与测试销售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海科新源主营业务为电解液溶剂和精
制度的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
细化学品的销售,2025 年,合并财务报表中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收入和毛
销售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504,746.46 万元。由 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于收入的确认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收 (3)对主要客户销售额、往来款余额执行
入确认方式、时点等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 函证程序,核实收入是否真实;
将海科新源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4)确认主要客户与海科新源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核查主要客户的背景信息及双方交易信
息;
(5)检查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核实收入
确认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6)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客户订单、
发票、签收单、出口报关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