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21:10:19 股吧网页版
海科新源: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拟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5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

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门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在获得股东会批准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金额及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
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法务内控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