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293 证券简称:三博脑科 公告编号:2026-028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4 号文《关于同意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612,9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9.6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17,254.18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163.91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092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1.2026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便捷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及资金业务便利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三博脑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对应存放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就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以上交易背景,公司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和使用“三博脑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专户基本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账号:86031110002401130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开户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6031110002401130,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三博脑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5,949.063619 万元。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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