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硕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美硕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的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乐清美硕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深美硕电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内部控制风险。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环境、资金活动、投资管理风险、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成本费用控制等。其详细情况分别如下:
1、内部环境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会的召集、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下设战
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独立董事的职责等做了明确规定,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帮助。
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报告制度、监督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2、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有:人力资源中心、营销中心、财务中心、研发中心、品质中心、供应链中心、设备工艺中心、流程与数字化中心、证券部、内审部等。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合理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2 名,其中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内审部依据内部
审计监督机制,系统实施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
4、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掌握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等。同时,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其工作岗位。
5、企业文化
公司以“成为全球新能源领先的电控与安全元器件制造商”为企业发展愿景,以“致力于用专业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企业使命,以“以人为本;勇于担当;持续改进;合作共赢”为核心价值观。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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