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8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可归属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共计 15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办理 4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经核查,本次拟行权的 107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
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07 名激励对象办理 4,071,000 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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