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5-076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9.36亿元,其中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0.00亿元(担保涉及外币贷款按照2025年10月28日汇率折算统计),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73%。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等情况,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实施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要约收购项目(以下简称收购项目)需要,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并购贷款合同》(编号:2024丰台并购贷款合同180),并由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0日、2025年3月20日、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购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以下简称本次贷款),并由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的议案》:(1)公司拟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及其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与其他银行共同组成的贷款银团签署银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25亿元,用于置换《并购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并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铸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铸砾)、景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丰控股)分别提供股份质押担保或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其他保证或担保(如需);(2)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承诺及其他相关文件,其中公司拟签署的贷款协议、本次贷款相关担保协议等涉及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范围内,具体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组织实施本次贷款及担保的相关具体事宜。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贷款的总体安排,公司作为借款人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及其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共同组成的贷款银团签署了《人民币1,425,000,000.00元银团贷款合同》。
近日,上海铸砾与景丰控股对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就前次《并购贷款合同》项下相关担保安排已相应解除。上海铸砾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股份押记契据》(以下简称“《股份押记契据一》”),以其持有景丰控股100%的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股份质押担保;景丰控股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股份押记契据》(以下简称“《股份押记契据二》”),以其持有的纷美包装377,132,584股股份为本次贷款提供股份质押担保,景丰控股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股份押记契据》(以下简称“《股份押记契据三》”),以其持有的纷美包装997,921,911股股份为本次贷款提供股份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已审议 本次担 剩余可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担保额 本次担 保后已 用担保 是否关
例 资产负债 度 保金额 用担保 额度 联担保
率 额度
上海铸砾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