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3月29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0人调整至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充分征求候选人本人的意见,董事会同意提名袁训军先生、郭晓红女士、刘宝忠先生、张道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邵彬先生、兰培珍女士、石道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石道金先生、兰培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本
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提名是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任职条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候选人本人的同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邵彬先生、兰培珍女士、石道金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邵彬先生自2022年1月25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其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1月24日;兰培珍女士自2023年1月4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其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9年1月3日)。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训军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塞浦路斯永久居留权,清
华大学 EMBA。1998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秦皇岛法润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凯悦律师事务所(现更名河北凯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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