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巨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巨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597.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025.8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571.1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100Z001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万元) (万元)
1 50 亿包无菌包装材料扩产项目(已结项) 7,000.00 7,000.00
2 50 亿包无菌包装材料生产项目(注 1) 42,973.00 20,000.00
3 昆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 2) 7,000.00 7,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万元) (万元)
合计 76,973.00 54,000.00
注:1、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0亿包新型无菌包装片材材料生产项目”变更为“50亿包无菌包装材料生产项目”,投资总额由20,000.00万元变更为42,973.00万元,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
2、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2期)建设项目”变更为“昆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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