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100Z162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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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100Z1629 号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6]100Z4288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
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审计范围受限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4 ,附注五、15 及附注十六、2 所述, 自 2025 年 3 月
27 日新巨丰公司控制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后,新巨丰公司
及纷美包装管理层无法获取 Greatview Holdings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 GHIL 集团)以及 Future Strategy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以下简称基金)的相关财务资料,用以评估和确认其持有的对 GHIL 集团股权
投资(金额为 464,039,673.74 元)及对基金 A 类权益投资(金额为 541,041,222.00
元) 自购买日起的公允价值。受此事项影响,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0 及附注七、
1. ( 2 )所述 , 新 巨 丰 公 司收购 纷 美包装股权在购 买 日确认 的 商誉 金额
160,788,673.94 元,以及 2025 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
因未能取得上述金融资产相关财务资料,导致审计范围受限,且由于上述金融资
产、商誉金额对新巨丰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我们亦无法执行其他替代程序就上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不能确定上述金融资产及商誉可能需要调整的金额,以及该调整对相关披露的影响。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9 修订)》第八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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