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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46:03 股吧网页版
新巨丰: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15日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 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 况、审计结论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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