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安徽富乐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富乐德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 号)同意,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8,4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71,74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484.2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256.5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42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25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竞价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1,939,83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35.67 元,共计募集资金 78,259.38
万元,坐扣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财务顾问费、承销费 62,180,395.18 元(含税)(其中,坐扣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财务
顾问费、承销费含税金额 55,544,000.00 元及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承销费含税金额 6,636,395.1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2,041.3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其他主承销商承
销费用、审计费、发行登记及其他费用 413.74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7,219.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43 号)。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0,476.14
项目投入 B1 34,005.31
利息收入净额 B2 1,568.7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手续费 B3 0.14
补充流动资金 B4 9,688.87
项目投入 C1 20,482.90
利息收入净额 C2 412.38
本期发生额
手续费 C3 0.14
补充流动资金 C4
项目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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