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乐德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宇翔 联系电话:0574-83852208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丽敏 联系电话:021-5252316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胡宇翔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2026 年 4 月 2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不适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查阅历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公告文件;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相关决策文件、公告文件;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动情况;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4.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相关文件,对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审计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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