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10
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单位 2021 年 8 月 22 日下发的《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的要求,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利机械”或“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发行人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贵单位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调查、核查及讨论,并完成了《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以下简称“本次意见落实函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中的简称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字体:
意见落实函 黑体(不加粗)
对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楷体(加粗)
本意见落实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问题 1:关于业绩波动风险
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2020 年受海外疫情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2)2021 年 1-6 月,发行人经审阅后实现营业收入 24,665.49 万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 70.4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3,025.7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45 倍。
请发行人:
(1)说明截至本次意见落实函回复日,发行人主要客户所在国(地区)疫 情发展态势以及各主要客户(区分不同地区明细客户)的生产经营状态,并说明 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是否消除。
(2)量化分析说明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经审阅后实现的收入及扣非后归母
净利润相比 2019、2020 年同期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与下游客户、终端车型或 品牌产销数据匹配。
(3)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明确的开拓境内客户的规划及能力,如是,请说 明客户开拓及订单获取情况;如否,请说明发行人拟采取何种措施以减少外销占 比较高导致的经营风险。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截至本次意见落实函回复日,发行人主要客户所在国(地区)疫情发 展态势以及各主要客户(区分不同地区明细客户)的生产经营状态,并说明对 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是否消除
1、发行人主要客户所在国(地区)疫情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报告期各期前 5 大客户)包括 AAM 集团、VC
集团、岱高集团、贝尔福洛、青海中德和长城汽车。其中,贝尔福洛和青海中德
为贸易商客户,其最终客户为威克迈德国、威克迈波兰和威克迈廊坊。截至本意
见落实函回复日,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国(地区)疫情发展态势如下表所示:
国内/国 国家/地 疫情发展态势 客户名称 客户集团
外 区 最近7天新增 现有确诊病 复工复产情况
确诊(例) 例(例)
廊坊 0 3 2020 年 3 月 17 日 威克迈廊坊注 威克迈集团
全面复工复产
保定 0 5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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