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利机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对东利机械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东利机械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具体为: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河北阿诺达汽车减振器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阿诺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Dongli
Deutschland GmbH 和 Dongli USA Inc。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以及各项主要业务的控制,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全面预算、信息系统等管理控制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关联交易、采购与付款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影响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 影响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0.5%≤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资产总额
0.5% <资产总额 1% 1%
营业收入 影响金额<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 1%≤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2% 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A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B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C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D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公司被监管机构责令停业整改;
E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F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重要缺陷:
A 沟通后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B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C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D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E 重要信息泄露并对公司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影响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财产损失金 财产损失金额<100 万 100 万元≤财产损失金额< 财产损失金额≥500 万
额 元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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