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路达)
本人路达,作为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利机械”)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内部审计情况、悬架减振器产品测试情况等,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保持专业审慎态度,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路达,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人士。2009年7月至2015年4月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岗;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任北京扬涛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9月至今任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3年5月至今任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东利机械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任东利机械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参加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路达 8 8 0 0 否 2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审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四届第三次会议 2025.12.11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资料,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定价公允性进行了深入分析。经审慎判断,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2025 年组织并召开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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