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会计师关于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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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08
2 会计师关于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
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
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 01118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函”)收悉。对审核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我们”等)作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申报会计师,我们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除特别注明
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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