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翔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远翔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5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6.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20.75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6,442.53万元(不含税)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78.2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361Z005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3,229.8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21,902.10 万元,“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终止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9,045.11 万元(不含利息 673.69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2,051.74 万元(包括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其中: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6,558.04 万元。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140.53 万元(不包括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211.5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 50,087.74 万元,其中“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终止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9,045.11 万元(不含利息 673.69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09.41 万元(包括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其中: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000 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2,051.74
加: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209.78
减: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352.11
其中:超募资金本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488.42
超募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1.58
2025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652.1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909.41
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1,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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