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董学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翔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董学智,男,198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中共党员,经济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历,福建师范大学法学
院院务委员、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
任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24 年 11 月至今,任远翔新材独立董事。
经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
了上述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5 1 4 0 0 否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
主持会议,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专业背景、履职能力、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确保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切实保障公司治理团队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
出席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归属情况。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职表现,对薪酬方案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核查,确保薪酬方案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既能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又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通过现场查阅财务报告、参与专项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定期报告编制工作的合规性与准确性。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审计机构沟通会,认真听取审计机构关于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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