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翔新材”)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3 年 5 月 1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0 日,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
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30
日作为授予日,以 14.71 元/股的价格向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0.00 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4
年 7 月 17 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6、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5 年 7 月 11 日,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7、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888,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922,35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