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远翔新材”、“公
司”)于2022 年 8 月 19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华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源证券”)担任保荐机构,负责远翔新
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
远翔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源证券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主要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 邓晖
保荐代表人 胡春梅、李璐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27-51663158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300
注册资本 6,488.8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福建省邵武市城郊工业园区
主要办公地址 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
法定代表人 王承辉
实际控制人 王承辉
联系电话 0599-630190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8 月 1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作为远翔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源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1、尽职推荐工作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持续督导工作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保荐职责: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核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记录及决议,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持续关注并核查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事项,确认募集资金按相关规定使用;
(6)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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