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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1:27:10 股吧网页版
川宁生物: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曹亚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曹亚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依法进行表决,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近年来主持包括 4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10 余项,在
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多篇 SCI 论文,授权中国发明专利 16 件,获 2007 年、
2013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006 年、2010 年、2014 年、2016年、2018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2019 年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博士生研究生导师。本人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独立性声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没有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等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本人与公司、公司管理层以及足以影响公司的主要利益关系人,没
有任何足以影响我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重要关系。因此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

董事会:202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5 次,本人出席 5 次,本人积极参与上
述各项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股东会:出席股东会 3 次,听取股东意见并监督决议程序合规性。

(二)专门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 1 次,本人积极参与上述各项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已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2 次,无缺
席或委托出席,已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围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审计工作计划部署及重点关注事项等核心内容,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研讨沟通。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阶段性工作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对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审议了内部审计计划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 2025 年度,本人十分重视与中小股东的交流并积极参与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会、关注公司互动 e 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同时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帮助建立透明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对于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以及通过实地考察、会谈、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现场履职时间 15 天。本人定期听取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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