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9:56:29 股吧网页版
真兰仪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
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等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充分沟通,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勤勉尽责、程序规范、结论客观。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事前监督: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等进行全面核查,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及审计工作方案,确认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与能力。

(二)事中监督: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项目团队保持持续沟通,听取预审及现场审计阶段性汇报,跟踪审计进度,关注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及审计发现问题,督促审计机构规范执业。

(三)事后监督: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文件,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服务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四)2026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严格遵守执业独立性规定,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利益冲突,能够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五、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要求,全程监督审计机构执业过程,切实履行对外部审计的监督职责,保障审计工作独立、客观、规范开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执业规范、专业高效,严格遵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