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 2 号 13 楼)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
目录
一、 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种类......1
二、 本次发行选择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1
三、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1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1
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2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标准的适当性......2
四、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2
本次发行定价原则和依据合理......2
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程序合理......4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4
(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4
(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
(三)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
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9
(四)本次发行符合《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和《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 10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11七、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 11
八、结论......12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坤科技”或“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9,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词语简称与《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的含义相同。
一、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本次发行选择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比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行。如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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